药品营销合作协议书
甲方:湖南三和医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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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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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拥有大连金泉宝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开发和研制的《参蛾温肾口服液》以及由山东胜利有限公司开发和研制的《五味通栓口服液》两种产品的湖南省区域总代理权,现甲方正式向湖南省区域诚邀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单位及社会自然人加入以上药品的营销合作,并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如下协议:
一、 甲方代理产品概括:(例)
1、参蛾温肾口服液(产品编号: SHYY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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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规格 |
价格(元) |
供货价(元/盒) |
首批拿货量(件) |
首批拿货金额(元) |
代理年销售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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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价 |
零售价(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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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蛾温肾口服液 |
10ml×6/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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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00 |
14.00 |
100 |
12600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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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介绍:纯中药药品,补肾良药,中药良方,疗效显著,传统方剂、近代工艺,药效明显、服用方便。 |
2、五味通栓口服液(产品编号:SHYY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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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规格 |
价格(元) |
供货价(元/盒) |
首批拿货量(件) |
首批拿货金额(元) |
代理年销售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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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价(盒) |
零售价(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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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味通栓口服液 |
10ml×10/支 |
120.00 |
138.00 |
18.00 |
100 |
10800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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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介绍:五味通栓口服液,三路导药,双网再造!(脑神经网和脑血管网)。经12位军界医学精英联合打造,6家军医院大量临床,多年部队内部流通。以“快速见效,中风不怕后遗症”震惊国内外。五味通栓口服液采用云南金钱蛭、神农架黄芪、岷县当归、丹参、川芎五味中药材组封而成! |
二、 合作方式
1、 营销投资起点:乙方投资份额以3万为起点,多投不限。
2、 合作营销投资产品收益:本营销合作到期保证本金,合作到期或提前终止甲方确定预期固定年收益率回报乙方;其中:一年期月收益率为2%、二年期月收益率为2.3%、三年期月收益率为2.6%。
3、 双方约定自营销投资合同之日起,合作人须在5个月后方可提前终止本合作计划,并须提前15日申请。如合作人提前终止本协议满一年以上不足两年的按一年期折收益率标准计付,满二年以上不足三年的按二年期的收益率标准计付,已按月多支付的收益部分在投资合作本金中扣除。
4、 分红收益支付,本营销合作额的分红收益在每月登记日前由甲方按照合作月收益率于次月5日前将资金支付至乙方的银行帐户上。
5、 合作手续办理,在合作约定期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相应合作投资金额到湖南三和医药有限公司办理。
6、 税款,合作投资分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合作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三、 合作担保:
甲方确定由湖南三和医药物流中心提供本中心的医药商铺对乙方同等价值合作投资金额作为担保。
乙方选择合作产品编号: ,合作出资金额:¥ 元。大写: ,甲方提供担保铺位编号: ,建筑面积为: ,实际价值为:¥ ,大写: 。(担保铺位平面图见附件三)
四、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乙方负责出资相应金额投资甲方推出的以上二种产品中的任意一种作为自己的投资收益计划。
2、 合作期限内,乙方参与相应投资产品的按月分红,并双方确定: 为收益帐户银行。
3、 合作期限内,甲方负责产品的经营策划与销售、并投入相应的费用作为代理产品《五味通栓口服液》、《参蛾温肾口服液》的广告宣传,便于开拓市场,保障甲乙双方的共同收益。
4、 合作期限内,甲方须按时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分红收益期限内划帐给乙方,若甲方未按时将分红收益划帐给乙方,则乙方将按照月3%收取本期分红收益的滞纳金,甲方不得有异议。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须在协议终止日起30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投资金额,并结清协议终止日前的所有分红收益。
5、合作到期或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协议,甲方未能按时按量将合作资金额返还乙方及未能按时按量将分红收益支付到乙方的银行帐户,则甲方提供的三和医药物流中心 铺位的一切权利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异议。
五、 本合作协议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率。
六、 本合作协议在甲、乙双方履行的过程中,若产生纠纷,双方可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提起仲裁。
甲方签章(法人或代理人):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具体事项请与本公司联系。电话:0732-2339083